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2017 14号公告,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2018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和《2018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请各地、州、市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10月15日—30日将申报材料、申报表报送至我委(经济贸易处)。
2017 年 10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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