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乌鲁木齐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主动融入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扎实推动节能降碳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印发《乌鲁木齐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设立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四个类别11项目标任务及2030年远景目标,明确62项重点工作任务。印发《乌鲁木齐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5项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方案及保障方案先后印发,目标明确、分工合理、措施得力、衔接有序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逐步构建。
着力推进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强化能耗双控管理,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强化节能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能耗双控管理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工作方案》,明确区(县)“十四五”能耗强度目标任务,压实区(县)主体责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围绕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建设,落实差别化用能政策。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打造达坂城千万千瓦级风光基地、米东区北沙窝千万千瓦级光伏基地,2023年新增并网装机规模154万千瓦、完成投资244亿元,新能源总装机规模达476万千瓦、历史性超越火电。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工业领域,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改造升级钢铁、冶金、化工、水泥等传统产业,实施3个技术改造提升项目,已完成投资10.9亿元,提高精深加工比重和能效水平。交通运输领域,加快“公路、铁路、航空、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力发展多式联运,铁路、公路货运货运量分别增长5.74%、24.66%,开行中欧班列、铁海联运班列分别增长14.3%、13.2%。淘汰老旧柴油货车1502辆,新增纯电动公交车和出租(网约)车465辆、使用换电重卡运输536辆,新建公共充电桩2226个,公交车气电化率94.8%。城乡建设领域,落实新建建筑节能75%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推进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鼓励农村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推广清洁低碳采暖方式,新建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