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23年第65号公告,命名第11批(2022年度)16个城市为国家节水型城市,我区吐鲁番市位列其中。
节水型城市申报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把关初审,指导吐鲁番市严格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开展城市供水漏损率控制、再生水利用、节水型载体创建等行动,普及节水型器具,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建立节水工作长效机制,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继续推进我区节水型城市建设,督促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吐鲁番等已创建城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巩固创建成果,鼓励和引导各地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推动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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