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标志性工程”,也是“五个一批”中最难啃的硬骨头,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为扎实做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全面检验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完成情况、政策目标实现情况、搬迁群众脱贫发展情况,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抽调83名业务骨干成立8个评估验收工作小组,按照“抽查县(市、区)数比例不低于搬迁任务县(市、区)总数的50%”原则,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现场反馈等方式,对10个地(州、市)、29个县(市、区)进行抽查验收,累计抽查120个安置区,入户核查验收3324户。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抽查验收是对全区易地扶贫搬迁的一次全面“体检”,全区56个县(市、区)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准确,自评价客观公正,客观的反映了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按期完成、政策红线对标执行、工程质量安全可靠、搬迁入住成效明显、脱贫发展稳步提升等正面效应,为自治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全面完成搬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易地搬迁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实现贫困群众跨越式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途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启动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强化项目管理,做到指导帮扶全覆盖,以“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为目标,通过“挪穷窝、换穷业、拔穷根”,有计划分步骤全面完成40026户169200名贫困群众搬迁任务,达到了消除贫困、保护生态、防灾避险的三重目标,促进了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搬迁群众住上了放心房、舒心房、暖心房,易地扶贫搬迁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为自治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正确把握政策标准,建设暖心放心工程
严守政策“五条红线”标尺,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地生根。一是严守搬迁对象精准的“界线”。把“扶持谁”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国家“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要求,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行了4轮次的精准识别,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落一人”,搬迁精准到户到人。二是严守住房面积的“标线”,严守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线,因户因人建设多种户型住房,对住房面积超标的坚决整改,杜绝“打折扣、搞变通”等方式变相扩大住房面积。三是严守搬迁不举债的“底线”,坚持易地扶贫搬迁建的是保障房、脱贫房,不是致富房、小康房,坚决避免搬迁群众因建房而举债致贫,全区无群众自筹资金的情况,群众自筹资金合规率100%。四是严守资金管理的“红线”,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资金管理办法》《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加大资金检查力度,确保资金独立核算、物理隔离、规范承接、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五是严守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的“准线”。制定《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政府部门监督制、合同管理制等“五制”,对项目筹建、施工、竣工及运行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对易地扶贫搬迁的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全面开展住房质量验收工作,完成两轮住房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全区56个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住房质量安全合格率100%,搬迁群众住上了安全放心房。
三、大力开展后续扶持,巩固搬迁脱贫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搬得出的问题基本解决后,后续扶持最关键的是就业。乐业才能安居。解决好就业问题,才能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防止返贫。我们坚持“搬迁是手段、产业是路径、脱贫是目的”,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扎实开展后续扶持,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聚焦“2个关键点”,突出“5个关键环节”,努力做好“后半篇文章”,不遗余力增强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聚焦产业和就业“2个关键点”
产业发展是实现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促进就业是实现长效脱贫的根本路径。将产业发展作为后续扶持重中之重,制定了《关于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加大后续扶持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好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若干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以产业促就业、促发展。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专项行动,聚焦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在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家庭实现了“一户一人”就业的基础上又新增一批就业人员,截至目前累计实现就业79288人,做到了“人人有事做,持续有增收”。
(二)重点突出“5个关键环节”
1.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立足安置区资源禀赋,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扶持搬迁群众脱贫,“十三五”期间累计修建棚圈10920座、设施农业大棚6084座、鸽舍2145座、禽舍3164座、鱼塘121座,新建合作社29个,特色林果基地5.1万亩,饲草料地5.3万亩,畜禽养殖基地5.8万平方米。一是因地制宜发展高效农业、畜牧养殖业。实施标准化养殖小区、农副产品加工、设施农业大棚基地建设等工程,实现每个安置区至少有1项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有劳动能力的搬迁户至少有1人直接参与项目。阿克陶县在昆仑佳园安置区周边建有1410座现代化农业大棚,每座大棚年收益可达4000-15000元,带动搬迁群众脱贫致富。和田县沙田小区安置区依托“鞋纺”产业园,通过配建商铺、建设肉鸽标准养殖鸽舍等产业发展项目,实现802人稳定就业,有效巩固脱贫成效。二是依托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通过引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企业+基地+农户(贫困户)”模式,将分散的搬迁户组织起来,对接大企业大市场,带动搬迁群众稳步增收脱贫。青河县依托在阿魏灌区开发的10万亩土地,吸引内蒙古坤元太和马铃薯种业8000万元项目落地投产,投资2000万元的傻小子炒货厂落地、投资5000万元新疆魁仙马铃薯企业、投资2000万元的瑞青缘食品加工企业等10余家企业落地,带动搬迁群众就业增收。莎车县依托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莎车县分公司带动全县万寿菊种植达到10万亩,搬迁户亩均收益达2000元以上。
2.着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立足劳动力低成本优势,积极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大力发展纺织服装、电子组装、假发、鞋帽、农副产品加工、馕等产业,构建“县有产业园、乡有扶贫车间、村有合作社”的产业扶贫格局。叶城县阿克塔什安置区新建商铺、标准厂房30551平方米、保鲜库2座,配套建设了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积极引进11家纺织服装、电子组装、农副产品加工等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带动乡村扶贫车间和合作社发展,实现搬迁群众就近就业。于田县达理雅布伊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成立了旅游、养殖和肉苁蓉三个农民合作社,每户发放300公斤优质肉苁蓉种子,通过种植肉苁蓉可实现户均增收2000元/年,引导搬迁群众发展特色种养业实现增收致富。阿图什市格达良乡曲许尔盖安置区,通过“村委会+合作社+产业户”运营模式借助盐碱之地发展馕坑产业,强化馕坑制作培训力度,2019年馕坑总产值600万元,带动就业400余人。
3.着力提升疆内外转移就业。以提升就业能力为抓手,多措并举保障搬迁户脱贫增收,将“请进来”与“走出去”结合,让贫困群众开拓视野,提升贫困群众自我脱贫的能力。一是根据卫星工厂、扶贫车间等用工需求,加强搬迁人员分类、分级全员培训,掌握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不断提升就业技能,引导搬迁群众就近就地就业。莎车县永安管委会安置区建设乡村扶贫车间6个,引进雄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纺织服装,实现搬迁稳岗就业,增收致富。皮山县和佳新村安置区采取“党支部+公司+基地+贫困户”模式,按照自愿原则将大棚、羊圈、土地流转给企业,由企业负责通过以工代训方式传授种养殖技术,逐步实现贫困户从农民到产业工人转变,确保搬迁户一技在手,实现长期稳定脱贫。二是实施劳务输出,组织搬迁群众赴疆内疆外转移就业。叶城县鼓励引导搬迁群众向工业企业、商贸物流等二、三产业转移就业,二产实现就业3701人,三产实现就业2138人。阿克陶县主动加强与内地省市、疆内县市企业沟通,分别有组织向广东东莞企业输送175名、昌吉企业输送26名搬迁群众。
4.着力引导自主创业就业。强化扶贫与扶志扶智“双扶”,扶持搬迁群众创办小手工、小作坊、小商店、电商等小微企业,配套建设商铺22.8万平方米、农产品交易中心3万平方米、小市场8000平方米,多渠道拓宽群众就业。库车市依迪克村安置区依托浙江省援疆黑木耳种植基地商圈优势,将种植基地附近26家店铺以“零租金”形式优先提供给贫困群众开办生活小超市、特色餐饮、时令果蔬店,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同步发展,实现贫困群众自主创业。和布克赛尔县巴音托洛盖社区安置区紧盯搬迁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积极开展刺绣培训,挖掘搬迁群众中民族刺绣人阿合古丽·阿尔合别克,引导搬迁群众传承哈萨克民间刺绣手工艺品制作技术,大力鼓励妇女能手自主创业,累计实现125名妇女实现创业就业。
5.着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困难贫困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积极开发护边员、护草员、护林员、公路养护员、保洁、协警等公益性岗位,解决搬迁群众就业14642人。巴楚县幸福园社区安置区依托县城城镇化优势,在保安员、协警员、保洁员、绿化队、环卫工等公益性岗位聘用时优先选用搬迁群众,实现248人稳定就业。乌恰县托帕口岸安置区依托地缘优势,积极开发护边员岗位,实现66人稳定就业。
四、强化社区服务管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易地搬迁群众来自四面八方,加强社区建设很重要。按照“支部引路、党员带路、产业铺路”的思路,一是着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安置区管理服务工作始终,充分发挥“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和扶贫第一书记的作用,建强基层党组织,完善治理机制,使之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群众、推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坚强基层政权。二是加强安置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根据搬迁群众规模,同步配套建设学校、卫生室、市场、商店、电商服务站、通讯服务网点等生活设施,实现了“五通七有”。合理设置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在每个安置区建立扶贫工作站、群众工作站和综合治理中心等“两站一中心”,实行网格化管理,为搬迁群众提供全天候、“一站式”公共服务,负责搬迁群众产业发展、劳动力培训,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和相关服务,帮助解决户籍转移、就学、就医、社保、安置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及时处理化解搬迁群众矛盾纠纷,引导搬迁群众参与安置区共建共治共享。三是不断强化文化素质和道德规范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利用“访惠聚”驻村、周一升国旗、农民夜校、文体活动等载体,结合入户走访、“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常态化开展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宣讲祖国和家乡发生的变化,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增强自我脱贫内生动力,引导搬迁群众树立文明新风,使各民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增强“五个认同”,促进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抱在一起,打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群众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持之以恒抓好脱贫攻坚和促进就业两件大事。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制度机制,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着重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和发展活力,确保脱贫后能发展、可持续。为持续深化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巩固脱贫成果提供了根本遵循、明确了努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下一步,自治区将以此次全面评估核查工作成果为基础,持续推进安置区后续扶持,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如期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