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才加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分区域合理分配能耗指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和硕县在节能工作方面采取有力措施,能耗双控取得了明显成效。您在建议中阐述了和硕县近两年能耗控制目标变化,提出了保障和硕县发展用能的建议,对我们进一步优化完善能耗双控管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2021年以来,为破解我区能耗双控不利局面,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现状,和区域发展用能差异,积极争取国家原料用能扣除等政策支持,采取常态化节能挖潜等措施,有效遏制了能耗快速增长势头,在拓展区域发展用能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相关诉求得到了国家积极回应。
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达到国家下达的激励目标的省(市、区),不考核能源消费总量,为我区拓展用能空间奠定了政策基础。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要求,用好国家能耗双控新政策,聚焦能耗强度降低,通过加快发展新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推进常态化节能挖潜,大力实施节能升级改造,科学统计原料用能等,推动全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达到激励目标,保障各地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
经与巴州方面对接,巴州表示将统筹考虑资源分布、产业分工和发展阶段,按照自治区既定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合理确定和硕县及其他县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任务,既确保完成全州总体目标,也为各县市留出发展用能空间。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大对和硕县以及巴州能耗双控工作的指导服务力度,助力区域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
感谢您对自治区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