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工商联: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区民营企业参与“两新一重”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民营企业增强发展信心、提高自身经营水平的问题
自治区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参与“两新一重”的建设。在新型基础设施建方面设紧扣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不断强化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加强本地信息化人才培养,不断开展试点示范,指导企业提升数据管理能力、加速数字化转型、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强企业上云宣传培训、提升云服务供给能力、开展企业上云效果评价、云服务商服务水平质量评估等工作,引导企业深度上云等多个层面提供指导。充分利用自治区天山网信计划,实施信息化优秀管理人才培养工程,不断壮大我区信息化人才队伍。组织工业企业和基础电信运营商开展“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新型信息消费试点示范等多个项目上报国家。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扎实开展新型城镇化研究,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推行工程总承包管理,支持和引导工程总承包企业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全区689个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合同金额超过400亿元;改革工程担保制度,推行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代替现金担保,完善工程担保方式,培育工程担保市场,全区工程建设领域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形式缴纳保证金2.98亿元。下一步,将鼓励企业强强联合,强化设计施工融合能力,积极参与新基建基础设施工程和新型城镇化、城市轨道交通、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
二、关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问题
我区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体系。2020年,自治区出台了《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新党发〔2020〕16号),《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0〕14号),提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分阶段、分步骤在伊犁州直、哈密市、昌吉州、喀什地区4地(州、市)开展了营商环境试评价,并形成了《新疆四地(州、市)营商环境试评价报告2020》。2021年,研究形成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情况的报告》(新发改体改〔2021〕44号),要求各责任单位从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完善资源要素保障、助力解决融资难题等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中心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政府规章(简称《实施办法》)的立法进程。继续开展好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各地(州、市)结合各自区域特点与实际,完善细化具体措施,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在水利领域,我区积极推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使申请人取证时间较之前审批制压缩三分之一以上,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资质认定审批行政许可由一年一次改为全年办理,采取随报、随审、随批方式进行办理,不断强化事中、事后动态监管,促进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行政许可业务工作更加便民高效。
三、关于加大对参与“两新一重”企业金融支持的问题
我区高度重视加大金融对民营企业参与“两新一重”的支持力度。积极组织银企对接会、项目推介会,开展金融服务民营经济专题调研,召开金融支持纺织服装业、金融支持扩大消费等政银企调研座谈会,搭建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研究梳理28家银行“银政通”“云税贷”“医保贷”等161项信贷产品,形成新疆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的信贷产品清单,全力提升民营企业信贷服务效率,促进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发展。设立促投资稳增长专项贷款资金池,为我区项目建设提供融资保障。经过各方共同努力,2020年全区民间投资平稳增长,比上年增长11.9%,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33.8%,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关于健全长效机制、破除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的隐性障碍的问题
我区采取措施破除重点领域制约民间投资的隐形壁垒,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在水利领域,根据自治区有关政策文件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特殊规定的情形外,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全部向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社会资本开放。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股权出让、委托经营、整合改制等多种形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对于公益性较强、没有直接收益的河湖堤防整治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通过与经营性较强项目组合开发、按流域统一规划实施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2020年,全区完成水利投资263.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为115亿元,占比43.59%,剩余145亿元为其他形式的投资,占比54.96%,社会资本占比不断提高,参与的形式不断多样化。在交通领域,我区S21线阿勒泰至乌鲁木齐二期高速公路、G3012喀什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等交通领域重大工程均有民营企业参与,其中,民营企业在公路监理、检测、机电、房建等方面从业较多。
为破除招投标隐形壁垒,我区从2019年开始在水利领域全面推行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充分利用和对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将市场主体在平台填报公布的资质、人员、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项目开标评标的唯一依据,切实保障各类企业参建主体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目前,已有巴州等7个地区实行电子招投标,下一步将督促塔城、喀什、哈密、吐鲁番、克拉玛依加快电子招投标进程,不断加强水利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保障维护水利建设市场公平、公正,切实保障水利工程参建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交通方面,我区深入推进“互联网+招投标监管”,2020年4月8日至今已在自治区交易中心开展38次公路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及信用信息审核机制,执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切实简化企业信息核备流程,缩短信息审核时间。优化网上行政事项办理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专人负责新疆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业务。在2019年、2020年对公路建设领域招投标方面进行专项整治,对2007年至今先后印发的共计21份招投标有关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审查,清理规范了政策性文件一份。目前,我区公路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相关规定组织招投标工作。下一步,将按照要求完善交通建设领域评标专家库,积极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强化招标备案和行政监督,切实维护好我区交通运输招投标市场秩序。
感谢你们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