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发改人事〔2015〕673号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办公室、以工代赈处、机关党委: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作几个具体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新政发〔1986〕61号)规定,我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调研员陈建、办公室调研员迪里夏提·西里甫(假休人员)、以工代赈处副处长阿迪拉·阿不都热依木3名同志符合退休条件。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办理退休手续。3名同志的退休时间均从2015年4月算起。
特此通知。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