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腐败工作社会化,主要是指党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在强化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的同时,更加自觉、更加广泛地引领、组织和推动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和舆论监督,打造以党内监督为核心、专门机关监督为骨干、社会监督为基础的立体的、多维的、有效的监督体系,以真正形成一张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恢恢法网。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围绕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增强实效性的要求,对防治腐败工作社会化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深入思考。
防治腐败工作社会化的认识分析
防治腐败工作社会化,适应了现代社会开放程度高、创新力度大、群众参与广的新趋势,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必由之路。
一是党的工作路线的必然要求。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也为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不断走向胜利的实践所印证。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时代的推动者,是防治腐败工作最宝贵的依靠力量和最坚实的社会基础。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唤起全社会对反腐倡廉的积极参与,把公共权力置于全方位的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们的党才能充满生机和永葆活力,才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二是社会加速转型的迫切需要。社会加速转型时期,一方面,个人自由行为的空间越来越大,党员干部作为社会人的自由度逐步增大,给防治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当前腐败案件的类型、性质和手段发生很大变化,以权谋私期权化、获利敛财间接化、作案手段隐蔽化和智能化等,已成为有效防治腐败面临的难题和挑战。另一方面,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的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透明度、知情权、传播渠道、公民意识、地域互助等与过去相比有了显著提升,为提高防治腐败工作的社会化程度提供了新的有利条件。
三是新兴媒体出现的现实选择。当今社会,新兴媒体越来越发达,人人都有“麦克风”。微博等传播平台因其平等、自由、互动、开放的特点,正日益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生活。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高度重视,抓好运用管理,服务社会发展。”只有积极适应新兴媒体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主动利用新兴媒体,将其作为防治腐败的一项技术创新,扬长避短,积极引导,更好地为防治腐败、发展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防治腐败工作社会化的路径探索
推进防治腐败工作社会化,需要深刻把握社会发展特征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影响,科学运用社会化的优势,充分发挥社会化的作用,拓展工作领域,创新方式方法,丰富载体渠道,实施重点突破。
一是扩大信息公开。公开透明是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标志。《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把信息公开作为施政的一项重大措施,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公开,新闻发布会、听证会频繁举办,信息公开已成为大势所趋,形成了我国发展进程中一股新兴而蓬勃的推动力。
防治腐败工作社会化,需要切断腐败行为与“暗箱操作”的链条,打破权力运行的神秘化,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应大力推进权力公开的文化建设,以公开敏感问题求公正,以公开重大问题求共识,以公开难点问题求突破,以公开干部选任问题求公认。应在大力总结近年来各类公开经验的基础上,对公开项目的广泛性、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公开时间的及时性和责任追究的严肃性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探索构建各类公开互为补充、协调并进、共同发展的运行模式。应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凡是社会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力运行过程都要公开,突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公开,以群众的满意度衡量公开的效果。应不断拓展公开的内涵,扩大公开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信息公开就延伸到哪里,实现从政府信息公开向整个社会公共信息全方位公开转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价格收费等公开力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应主动公开使用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和资金分配结果。如,济南市建立了全省第一家市级党委门户网站,各县区依托市委网站建立了各自党委门户网站并链接到街镇,实现了市县乡三级党委网站全贯通,形成了各类公开协调推进、相互支撑、效能积聚的综合公开体系。
二是畅通诉求渠道。各级党组织应更加注重与群众的沟通、接受群众的监督,以确保始终代表广大群众的利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广开言路、广纳群言、广听民意,促进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共振和律动,是防治腐败工作社会化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所在。
畅通诉求渠道,应在继续完善推行以往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础上,搭建便捷、安全、高效的民意表达诉求平台,让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妥善解决,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各地都应建立为民服务工作网络,健全快速处置机制、办理结果考评机制和与新闻媒体互动机制,实现上下统一、互联互动、规范管理、运转高效。如,济南市整合全市的38条服务热线,建立起集电话、互联网和手机短信“三位一体”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实行集中受理、分类处置、上下联动、限时办结,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使平均每天受理的4000余件次群众诉求,97%以上得到及时解决。
三是强化评议考核。群众是否满意是检验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基本标尺,也是反腐倡廉建设能否取信于民的试金石。防治腐败工作社会化,需要真正把评判的权力交给群众,建立科学、民主、严密的评价体系。应不断拓展评议外延,把所有行使权力的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行业全部纳入监督范围,真正把评议的“尺子”交给群众,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应按照抓行业必抓行风的原则,实行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使对基层单位的评议和对直属部门与行业的评议直接挂钩,做到“评下议上、评上促下”,形成“抓系统、系统抓”的格局,以量的积累实现整个行风质的提升。应用足用好评议结果,并使之刚性化,与党委、政府的综合考核实现无缝隙对接,使行风评议在社会上产生震动效应。如,济南市创新行风民主评议新模式,构建了“多方参评、多元评价、多级互动、重用结果、重视整改”的“3 2”行风民主评议新机制。行风评议结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部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观全方位目标考核。
四是注重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社会的“警报器”,在整个监督体系中具有“探照灯”的功能,使权力行为时刻处于监督之下。新闻舆论又是公民行使建议权、批评权等民主权利的重要阵地。由于舆论监督容易迅速形成巨大的社会压力,对腐败行为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因而它可以弥补法纪和道德规范方面的不足,起到专门监督机关所起不到的作用。
媒体监督为监督工作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口。应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建立以党内监督、专门监督为主导,群众、媒体等监督为补充的立体、交互式监督网。应正确反映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使监督行为得到真正升华。要积极发挥“报网互动”、“台网互动”、“手机报”、博客、即时通讯等的作用,联合开办固定的专版、专栏、专题,聚焦社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最大多数人的视角关注现实状况,反映主流人群的观点和态度,并努力实现栏目化、常规化和规范化。
应不断创新网络媒体监督机制,加强网络举报系统建设,健全受理机制,完善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建立网络媒体监督的引导、奖励、信息反馈、特邀监督等制度,提高网络媒体监督的水平。应尽快制订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使新闻舆论的监督权、采访权、批评权和采访报道的程序、方法以及侵权责任等都有章可循,使得媒体监督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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